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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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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12401054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12401054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产品名称
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磁性微球:包被抗25-OH VD单克隆抗体(High Five昆虫细胞重组表达)的磁性微球,PBS缓冲液;防腐剂。 低点校准品:25-OH VD抗原(化学合成),碳酸盐缓冲液;防腐剂。 高点校准品:25-OH VD抗原(化学合成),碳酸盐缓冲液;防腐剂。 缓冲液:醋酸盐缓冲液。 发光标记物:ABEI标记的抗25-OH VD单克隆抗体(High Five昆虫细胞重组表达),PBS缓冲液;防腐剂。 质控品1:25-OH VD抗原(化学合成),碳酸盐缓冲液;防腐剂。 质控品2:25-OH VD抗原(化学合成),碳酸盐缓冲液;防腐剂。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维生素D缺乏相关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集成试剂(含产品校准品): 2℃~8℃储存,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用封条封好。放置在正常运行的仪器上(试剂仓温度通过仪器硬件电路方式控制在5℃~15℃),有效期为4周。 2. 质控品:2℃~8℃储存,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应密封。开封后,在10℃~30℃条件下,可稳定保存6小时。开封后,-20℃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可冻/融次数为3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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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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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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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7-16
有效期至
2026-07-15
变更情况
2022-06-10: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2页)。 2、包装规格由“50测试/盒;100测试/盒。”变更为“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3、适用机型、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3页)。 4、产品名称由“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变更为“25-羟基维生素D测定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