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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脊液/尿液总蛋白测定试剂盒(焦酚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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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32400161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32400161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21号3号厂房,4号厂房2楼西区,6号厂房1楼、3楼、4楼、5楼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21号6号厂房
产品名称
脑脊液/尿液总蛋白测定试剂盒(焦酚红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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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R)、质控品(选配)、校准品(选配)组成。 试剂(R) 焦酚红 60μmol/L 磷酸二氢钠/钼酸盐 40μmol/L 琥珀酸 150μmol/L 草酸盐 1mmol/L 安息香酸盐 3mmol/L 校准品:1.成分:牛血清白蛋白,来源于动物; 2.定值:见靶值附表; 3.溯源性:溯源至国际标准物质NIST SRM 927。 质控品:1.成分:牛血清白蛋白; 2.靶值范围:见靶值附表。 注: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能互换。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脑脊液/尿液中总蛋白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肾脏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2℃~8℃避光密封存放,勿冰冻。 产品有效期:未开启的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启的试剂,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28天。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启后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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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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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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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8-09
有效期至
2028-08-0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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