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锁髓内钉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股骨髓内钉、胫骨髓内钉、伽玛型髓内钉、肱骨髓内钉组成。由符合GB 4234.1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或由符合GB/T 13810标准规定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钛合金产品表面可经阳极氧化处理。灭菌和非灭菌包装。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肱骨、胫骨、股骨骨干骨折内固定,以及股骨颈部、粗隆部、髁上、髁间骨折或合并骨干骨折内固定。
变更情况
2021-07-20 “注册人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新区秦岭路177号”变更为“注册人住所:常州市新区秦岭路177号”。
2022-07-12 “生产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区秦岭路177号”;变更为“生产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门路9号”。
2024-02-05 本次变更内容为产品技术要求变更,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按照YY 0341.1-2020,修改2.3.3外观,增加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