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
生产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5#5层D区
型号规格
20mL×1、50mL×1、50mL×2、50mL×4、50mL×6、60mL×1、60mL×2、60mL×3、60mL×4、60mL×5、60mL×6、60mL×8、80mL×1、80mL×2、80mL×3、80mL×4、80mL×5、80mL×6、80mL×8、100mL×1、100mL×2、500mL×2、500mL×4。
结构及组成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Tris缓冲液)pH7.5、磷酸烯醇式丙酮酸(PEP)、C-磷酸烯醇式丙酮酸(PEP-C)、苹果酸脱氢酶(MDH)、还原型辅酶Ⅰ(NADA)。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产品2℃-8℃条件下密闭避光贮存,有效期12个月。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5#5层D区;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