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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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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闽械注准20162400017
注册人名称
闽械注准20162400017
注册人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
生产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A区、B区、5号楼
产品名称
促甲状腺激素校准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瓶/盒(2mL/瓶)
结构及组成
校准品1:0μIU/mL促甲状腺激素,含有蛋白保护剂的PBS缓冲液; 校准品2:20μIU/mL促甲状腺激素,含有蛋白保护剂的PBS缓冲液。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促甲状腺激素时,对CARIS200系统进行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于2℃~8℃,有效期为12个月。
备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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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1-06
有效期至
2026-01-05
变更情况
2022年08月15日 1、生产地址由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变更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0号6层4单元、126号(1楼、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