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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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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62400541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62400541
注册人住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生产地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27mL×1 R2:5mL×1; R1:27mL×2 R2:5mL×2; R1:27mL×2 R2:10mL×1;R1:27mL×3 R2:15mL×1; R1:54mL×1 R2:10mL×1;R1:54mL×2 R2:10mL×2; R1:54mL×3 R2:10mL×3。 校准品:1mL×1(选配);质控品:2mL×1(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0.012g/L)、牛血清白蛋白(10g/L); 试剂R2 :山羊抗人胃蛋白酶原II单抗胶乳颗粒悬浊液(1.8(百分比))、乙二胺四乙酸二钠(0.2g/L)、叠氮化钠(1.0g/L)。 校准品:人胃蛋白酶原II(批特异,定值见瓶签); 质控品:人胃蛋白酶原II(批特异,靶值范围见瓶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胃蛋白酶原II(PGII)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包括试剂、校准品、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20天。 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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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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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0-12
有效期至
2026-10-1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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