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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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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443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443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产品名称
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Ⅰ型(不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Ⅱ型(含校准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Ⅲ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磁分离试剂R1:包被有CEA抗体的磁性微粒(约0.07μg/mL);ProClin300, 约 0.5g/L;试剂R2:CEA抗体-吖啶酯标记物,约3μg/mL;ProClin300,约0.5g/L;校准品:CEA抗原、PBS,水平1:0ng/mL、水平2:(1~500)ng/mL、水平3:(500~1000)ng/mL;质控品:CEA抗原、PBS,水平1:(1~400)ng/mL、水平2:(400~800)ng/m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癌胚抗原(CEA), 临床上主要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等。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30天。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避光2℃~8℃条件下,可保存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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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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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5-22
有效期至
2028-05-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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