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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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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400700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400700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大道西路400号1幢5楼)
生产地址
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大道西路400号1幢5楼)
产品名称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60mL×3,试剂2:60mL×1;试剂1:60mL×1,试剂2:20mL×1; 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试剂1:30mL×1,试剂2:10mL×1;试剂1:45mL×1,试剂2:15mL×1;试剂1:45mL×2,试剂2:15mL×2;试剂1:4mL×3×5,试剂2:4mL×1×5;2×480测试(试剂1:60mL×2+试剂2:20mL×2);校准品:1mL×1(选购),质控品:1mL ×1(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1: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4-氨基安替比林(4-AA),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黄嘌呤氧化酶(XOD),过氧化物酶(POD); 试剂2: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5’-核苷磷酸盐(5’-IMP),3,5-二氯-2-羟基苯磺酸钠(DHBS);校准品:5’-核苷酸酶;质控品:5’-核苷酸酶。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在2℃~8℃(避光)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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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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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2-07
有效期至
2025-12-0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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