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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乳酸盐测定试剂盒(乳酸氧化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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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12400377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12400377
注册人住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生产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产品名称
L-乳酸盐测定试剂盒(乳酸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70mL×2 试剂:60mL×1 试剂:50mL×2 试剂:60mL×2 试剂:40mL×2 600 测试/盒(试剂:44mL×2) 600 测试/盒(试剂: 40mL×2) 400 测试/盒(试剂:40mL×1) 1×150测试/盒(试剂:38mL×1) 500 测试/盒(试剂:40mL×2) 校准品:1mL×1(选配) 质控品:1mL×2(选配)
结构及组成
R Tris 缓冲液 100mmol/L 4-氨基安替比林 0.4 mmol/L TOOS 2.1 mmol/L 过氧化物酶 1KUl/L 乳酸氧化酶 600U/L 防腐剂 适量 校准品为(选配)由0.9%生理盐水、L-乳酸盐组成 质控品低值(选配)、质控品高值(选配)由0.9%生理盐水、L-乳酸盐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L-乳酸盐(LAC)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稳定28天。 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在2℃~8℃避光保存,稳定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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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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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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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1-18
有效期至
2026-11-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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