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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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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32400363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32400363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中兴路14号6栋6楼7楼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中兴路14号6栋6楼7楼
产品名称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 R1、试剂 R2、试剂 RM、校准品 CAL1、校准品 CAL2、质控品L(选配)、质控品H(选配)。试剂R1:内含生物素化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单克隆抗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roClin300;试剂R2:内含吖啶酯标记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抗体,2-(N-吗啉)乙磺酸缓冲液,ProClin300;试剂RM:内含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微粒,ProClin300;校准品:PBS 缓冲液,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抗原、ProClin300;质控品:PBS 缓冲液,含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抗原、ProClin300。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 EDTA-血浆样本中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垂体—肾上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本试剂盒于 2~8℃保存,有效期为 18 个月。 2、 试剂包(试剂 1,试剂 2,磁微粒)竖直向上存放。首次使用后,机载或 2~8℃环境下,稳定期为 28 天。 3、 校准品开瓶后 2~8℃环境下,稳定期为 28 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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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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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02
有效期至
2028-03-0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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