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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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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22401754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22401754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生产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68号
产品名称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A:50人份/盒、2×50人份/盒、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4×100人份/盒; 型号F:25人份/盒、2×25人份/盒、50人份/盒、2×50人份/盒、3×50人份/盒、4×50人份/盒。 注:各型号的主要区别见说明书【适用仪器】。
结构及组成
由磁珠包被物(R1)、酶标记物(R2)、校准品、质控品(选配)组成。其中, 磁珠包被物(R1)包被着抗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抗体的超顺磁性微粒;Tris 缓冲液;ProClin 300。 酶标记物(R2):抗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抗体的碱性磷酸酶标记物;Mes 缓冲液;ProClin 300。 校准品,校准品C1、C2:不同浓度的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抗原冻干品。 质控品(选配),质控品L、H:不同浓度的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抗原冻干品。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的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的含量。临床上用于肺癌和神经母细胞瘤等的治疗监测和监测复发。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测定试剂盒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在机2~8℃稳定性为28天; 校准品和质控品: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复溶后,在-20℃±5℃贮存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冻融次数不超过1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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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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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11-09
有效期至
2027-11-08
变更情况
2023-02-06: 1、注册人住所由“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2、生产地址由“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68号”。 2024-02-01: 1、主要组成成分由“由磁珠包被物(R1)、酶标记物(R2)、校准品、质控品(选配)组成。其中,磁珠包被物(R1)包被着抗神经元特异性烯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