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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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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82400211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82400211
注册人住所
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9号楼101、201室
生产地址
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9号楼101、201室,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7号楼201室,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2号楼313-318室(办公地址)
产品名称
肌酐质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1.0 mL(水平1:1.0 mL,水平2:1.0 mL )2×2.0 mL(水平1:2.0 mL,水平2:2.0 mL )2×5.0 mL(水平1:5.0 mL,水平2:5.0 mL)2×10.0 mL(水平1:10.0 mL,水平2:10.0 mL)
结构及组成
质控品1-2(Ctrl.1-2)(终液pH=7.0):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zma base)50 mmol/L氯化钠(NaCl)0.85%吐温-80(Tween-80)0.03%牛血清白蛋白0.25%防腐剂(普瑞克宁300)0.05%肌酐 质控品1(Ctrl.1)([80.0-120.0]μmol/L)见标示值 质控品2(Ctrl.2)([800.0-1200.0]μmol/L)见标示值
适用范围
本产品为液态质控品,配套苏州博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尿肌酐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血清肌酐测定试剂盒(均相酶免疫法)或肌酐测定试剂盒(酶法)使用,用于肌酐试剂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密闭避光贮存于2-8℃、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产品开封后在2-8℃避光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在2-8℃的运输环境下,本产品可稳定1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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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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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5-19
有效期至
2028-01-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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