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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GPN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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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32400279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32400279
注册人住所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21号3号厂房,4号厂房2楼西区,6号厂房1楼、3楼、4楼、5楼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21号6号厂房
产品名称
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GPN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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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质控品(选配)、校准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 4-(2-羟乙基)-1-哌嗪乙磺酸(HEPES)缓冲液 100mmol/L 试剂2(R2)甘氨酰-脯氨酰-对硝基苯胺对甲苯磺酸盐 6 mmol/L 4-(2-羟乙基)-1-哌嗪乙磺酸(HEPES)缓冲液 100 mmol/L 校准品: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 质控品: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肝胆疾病、胃肠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2℃~8℃避光密封存放,勿冰冻。 产品有效期:未开启的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启的试剂,如未用完,应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20天。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启复溶后如未用完,应在-20℃下保存,有效期为2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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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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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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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2-12
有效期至
2028-12-1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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