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湿化治疗仪
注册人住所
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南大街501号B-12栋203号
生产地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东大街37号1号楼4层 402A、402B
结构及组成
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Ⅱ类,分类编码:08-01
由加湿器、贮水罐、带加热的呼吸管路和面罩鼻塞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自主呼吸的患者,用于湿化加温输送给患者的呼吸气体。
变更情况
2020-04-23:产品名称变更为:由”呼吸道加湿器“变更为“呼吸湿化治疗仪”;
,2022-03-09:1.生产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222号4号楼1单元502”变更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塔东大街37号1号楼4层 402A、402B”
2.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兴安大街222号4号楼1单元502”变更为“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南大街501号B-12栋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