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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旁腺激素(PTH)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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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1032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1032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产品名称
甲状旁腺激素(PTH)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0.5mL×2、1.0mL×2;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R1、M、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1:含 0.1M Tris 的分析缓冲液;M:0.4mg/mL已偶联 PTH 抗体的磁微粒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R2:0.5μg/mL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 PTH 抗体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校准品(选配):PTH 抗原溶于 0.1M Tris 缓 冲液中;质控品(选配):PTH 抗原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甲状旁腺激素(PTH)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甲状旁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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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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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09
有效期至
2027-06-08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12-20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