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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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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32401201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32401201
注册人住所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第五期标准厂房G116栋3层东侧
生产地址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第五期标准厂房G116栋3层东侧
产品名称
N-末端脑利钠肽前体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是由测试卡、IC/ID卡、样本稀释液组成。1.测试卡:测试卡由测试条外壳与测试条组成。测试条试由样品垫、标记物结合垫(喷涂有荧光标记的鼠抗NT-proBNP单克隆抗体及兔IgG抗体,浓度分别为5~20μg/mL、0.8mg/mL~1.2mg/mL)、层析膜(测试区(T)包被有浓度为0.6mg/mL~1.2mg/mL 鼠抗NT-proBNP单克隆抗体,质控区(C)包被有浓度为0.8mg/mL~1.2mg/mL羊抗兔IgG抗体)、吸水纸、衬垫构成;2.IC/ID卡:1张/盒,储存有产品生产批号、校准曲线等信息,为PVC材质。3.样本稀释液:0.01M磷酸盐缓冲液(PBS),pH为7.4±0.2,10人份/盒为2.0mL/瓶*1瓶、25人份/盒为2.0mL/瓶*1瓶、50人份/盒为2.0mL/瓶*2瓶、100人份/盒为2.0mL/瓶*4瓶。
适用范围
检测试剂盒供临床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全血中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2℃~30℃保存,铝箔袋密封状态下存放,有效期18个月;2.铝箔袋拆封后,置于规定的环境下(温度20℃-25℃,湿度40%-90%)有效期为1小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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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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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8-30
有效期至
2028-08-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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