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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锁髓内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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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73130115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73130115
注册人住所
张家港市南苑东路(塘桥镇)
生产地址
张家港市南苑东路(塘桥镇)
产品名称
带锁髓内钉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包括髓内钉、锁钉、封帽。由符合GB 4234.1标准规定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或符合GB/T 13810标准规定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钛合金产品表面可采用阳极氧化处理。无菌和非无菌两种交付状态,无菌状态交付的产品经γ射线辐照灭菌,灭菌有效期5年。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股骨干骨折、股骨颈骨折、股骨粗隆间骨折或合并股骨干骨折、股骨髁上骨折、股骨髁间骨折或合并股骨干骨折、胫骨干骨折、肱骨干骨折、尺桡骨骨折内固定。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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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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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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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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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8-03
有效期至
2026-08-02
变更情况
2018-09-27 变更型号规格列表的描述,具体见型号规格变化对比表。变更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要求变化对比表。 2018-12-25 “注册人住所:张家港市沙洲东路;生产地址:张家港市沙洲东路、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路”变更为“注册人住所:张家港市南苑东路(塘桥镇);生产地址:张家港市南苑东路(塘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