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注册人住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
生产地址
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石家庄高新区恒山街196号研发生产大楼2楼
产品名称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型号规格
试剂1:2×40mL试剂2:1×16mL试剂1:2×50mL试剂2:2×10mL试剂1:4×50mL试剂2:2×20mL试剂1:2×80mL试剂2:2×16mL试剂1:4×80mL试剂2:2×32mL试剂1:5×60mL试剂2:1×60mL试剂1:2×50mL试剂2:1×20mL试剂1:1×80mL试剂2:1×16mL试剂1:5×80mL试剂2:1×80mL试剂1:5×40mL试剂2:5×8mL试剂1:4×40mL试剂2:2×16mL试剂1:4×60mL试剂2:1×48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L-丙氨酸,400mmol/L;
α-酮戊二酸,120mmol/L;
乳酸脱氢酶(LD),800U/L;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100mmol/L(pH7.5±0.1)。
试剂2:Tris缓冲液,100mmol/L(pH9.0±0.1);
还原型β-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H),0.2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环境中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变更情况
2020-12-31:产品标准变更为:由”“变更为“2.4 线性范围
2.4.1 在[10,1000]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
2.4.2 在[10,2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3U/L;在[20,10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分析灵敏度
样本浓度为140U/L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在-0.050~-0.018之间。”;
,2023-10-30:1.生产地址:“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变更为“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石家庄高新区恒山街196号研发生产大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