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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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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02140570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02140570
注册人住所
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三蓝工业园区88号
生产地址
普宁市大南山街道三蓝工业园区(三蓝药业综合车间二层218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平面型,17.5cm×9.5cm;平面型B,17.5cm×9.5cm;平面型B,14.0cm×9.0cm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要由3层非织造布、口罩带和鼻夹经机压热合制成,非无菌产品,一次性使用,无配合使用的附件。
适用范围
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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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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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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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5-08
有效期至
2021-05-07
变更情况
2020-07-20: 1、型号、规格由“平面型,17.5cm×9.5cm”变更为“平面型,17.5cm×9.5cm;平面型B,17.5cm×9.5cm;平面型B,14.0cm×9.0cm”。 2、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