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主机、钻夹具、摆锯夹具、往复锯夹具、电池和充电器组成。钻夹具的额定转矩应≥0.35N.m;钻夹具的最大空载输出转速不小于600r.p.m;钻夹具最大应能夹持直径不小于3mm的物体;摆锯夹具空载摆动幅度应≥3゜;往复锯夹具空载往复行程应≥3mm;电池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5%时,主机电机仍应保持额定转矩;距离产品中心1000mm球面处测得的空载噪声声压级(A计权)的平均应不大于86dB(A);钻夹具、摆锯夹具、往复夹具的最大径向偏移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