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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PGⅠ)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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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02400925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02400925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
生产地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Ⅰ(PGⅠ)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4测试/盒、30测试/盒、48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PGⅠ试剂盒由主试剂包、标准曲线卡与质控单组成。主试剂包高、低值校准品: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PGⅠ抗原的含BSA的缓冲液;PGⅠ抗试剂:1瓶,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PGⅠ抗体连结物,碱性磷酸酶(AP)标记的PGⅠ抗体连结物,含BSA的缓冲液;磁微粒试剂:1瓶,磁微粒与羊抗FITC抗体连接物、含BSA的缓冲液;质控品:高、低点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的PGⅠ抗原的含BSA的缓冲液。主曲线卡1份,含6个浓度梯度校准点及对应发光值(RLU),录入后用于拟合生成主曲线。质控品质控单1份,提供质控品参考值范围。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胃蛋白酶原Ⅰ(PGⅠ)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液体试剂开瓶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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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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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产品为注册人制度试点,注册人:湖南康思润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1-10
有效期至
2025-05-07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0-11-10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2.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3.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湖南海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3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