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72401008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72401008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路5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2层、6层、B1层、2幢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3;60mL、 试剂2(R2):1;60mL。 校准品(选配): 1;1mL。 低值质控品(选配):1;1mL; 高值质控品(选配):1;1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Tris缓冲液:50mmol/L pH 8.0;4-氨基安替比林:4mmol/L;4-AA(4-氨基安替比林):2mM;PNP(嘌呤核苷磷酸化酶):0.1U/mL;XOD(黄嘌呤氧化酶):700U/L;过氧化物酶:2KU/L; 试剂2(R2):mops缓冲液:50mmol/L pH 7.0;腺苷:10mM;EHSPT(N,N-二甲基间甲苯胺):2mM。 校准品:单水平冻干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叠氮钠:0.1%。目标浓度范围:(80~180)U/L。 质控品:两个水平冻干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叠氮钠:0.1%。目标浓度范围:(20~50)U/L和(80~180)U/L。 注:校准品和质控品浓度具有批特异性,具体数值见瓶标签。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ADA)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0-18
有效期至
2026-10-17
变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