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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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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02401018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02401018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生产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68号
产品名称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A:50人份/盒、2×50人份/盒、100人份/盒、2×100人份/盒、4×100人份/盒; 型号F:25人份/盒、2×25人份/盒、50人份/盒、2×50人份/盒、3×50人份/盒、4×50人份/盒。 注:各型号的主要区别见说明书【适用仪器】。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主要由磁珠包被物(R1)、酶标记物(R2)、校准品和质控品(选配)组成。其中磁珠包被物(R1):ACTH抗体1包被磁珠,悬浮于缓冲液,含防腐剂(ProClin 300);酶标记物(R2):ACTH抗体2标记碱性磷酸酶标记物稀释于缓冲液,含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ACTH重组抗原;质控品:ACTH重组抗原。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垂体—肾上腺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测定试剂盒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在机2~8℃稳定性为28天;校准品、质控品:2~8℃避光保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复溶后,在-20℃贮存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冻融次数不超过一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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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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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7-14
有效期至
2025-07-13
变更情况
2022-06-22: 1、生产地址由“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变更为“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68号”。 2023-03-28: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3页); 2、包装规格由“规格W: 50人份/盒,2×50人份/盒;规格L: 50人份/盒,2×50人份/盒。”变更为:“型号F; 规格:25人份/盒,2×25人份/盒,50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