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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蛋白原含量测定试剂盒(Clauss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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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械注准20132401323
注册人名称
鄂械注准20132401323
注册人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1期6号楼1-3层
生产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1期6号楼1层-3层
产品名称
纤维蛋白原含量测定试剂盒(Clauss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凝血酶试剂:12×1mL,咪唑缓冲液:1×60mL;凝血酶试剂:8×2mL,咪唑缓冲液:1×100mL;凝血酶试剂:10×2mL,咪唑缓冲液:1×100mL;凝血酶试剂:5×4mL,咪唑缓冲液:5×20mL;凝血酶试剂:6×4mL,咪唑缓冲液:6×20mL;凝血酶试剂:5×5mL,咪唑缓冲液:5×20mL;凝血酶试剂:6×5mL,咪唑缓冲液:6×20mL;凝血酶试剂:8×5mL,咪唑缓冲液:6×2
结构及组成
凝血酶试剂:牛凝血酶:约20万IU/L;咪唑缓冲液:咪唑:约3.4g/L,pH 7.35±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Clauss法测定人血浆样本的纤维蛋白原(FIB)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打开包装的试剂盒应储存于2-8℃,有效期为24个月。
备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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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14
有效期至
2027-06-07
变更情况
无2023-03-08 17:33:44_附件由【说明书】变更为【说明书变更】;,2022-01-14 00:00:00_代理人名称由【(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适用)】变更为【不适用】;代理人住所由【(进口体外诊断试剂适用)】变更为【不适用】;包装规格由【见附表】变更为【凝血酶试剂:12×1mL,咪唑缓冲液:1×60mL;凝血酶试剂:8×2mL,咪唑缓冲液:1×100mL;凝血酶试剂:10×2mL,咪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