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酐测定试剂盒(酶法)
注册人住所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生产地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委托生产)
型号规格
1)试剂1:45mL/瓶×1, 试剂2:15mL/瓶×1。2)试剂1:45mL/瓶×2, 试剂2:15mL/瓶×2。3)试剂1:60mL/瓶×1, 试剂2:20mL/瓶×1。4)试剂1:60mL/瓶×2, 试剂2:20mL/瓶×2。 5)试剂1:60mL/瓶×4, 试剂2:40mL/瓶×2。
结构及组成
肌酐测定试剂盒(酶法)主要组成成分为试剂1:肌酸脒基水解酶 40 000 U/L;肌氨酸氧化酶 7000 U/L、抗坏血酸氧化酶 2000U/L、过氧化氢酶 100000 U/L;N-乙基-N-丙磺基间甲苯胺(ESPMT) 0.47mmol/L;试剂2:肌酐胺基水解酶 400000U/L、过氧化物酶50000 U/L、4-氨基安替比林 2.95mmol/L。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肌酐(CRE)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原包装试剂在2°C~8°C避光贮存,有效期12个月。打开包装后2°C~8°C避光贮存,可稳定30天。
变更情况
2022-04-26:1.生产地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
2.住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2024-01-24:1.更改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中2.4 线性范围 、2.6分析灵敏度两个性能指标;修改3.3 准确度 、3.4线性范围、3.5.1 重复性、3.5.2 批间差 、3.6分析灵敏度五项检测方法,具体内容见附件。
,2024-07-15:1.生产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委托生产)”
2.备注:“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受托生产企业: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75222666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