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金属冠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630170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630170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铸造合金经打磨抛光而成。产品外观光滑、有光泽;金属材料的硬度应不小于220HV,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μm;所用合金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育完全,牙髓腔宽大者。
2、牙体过于短小者。
3、患者有严重的深覆牙合,咬合紧者。
4、患牙周炎、牙松动及牙龈不健康者。
5、金属色一般不用于前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