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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总蛋白测定试剂盒(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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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400034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400034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
生产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5#5层D区
产品名称
尿总蛋白测定试剂盒(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15mL×1,试剂2: 5mL×1;试剂1:45mL×1,试剂2:15mL×1;试剂1:45mL×2,试剂2:15mL×2;试剂1:45mL×4,试剂2:15mL×4;试剂1:45mL×6,试剂2:15mL×6;试剂1:60mL×1,试剂2:20mL×1;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试剂1:60mL×3,试剂2:20mL×3;试剂1:60mL×4,试剂2:20mL×4;试剂1:60mL×6,试剂2:20mL×6;试剂1:60mL×8,试剂2:20mL×8;试剂1:90mL×1,试剂2:30mL×1;试剂1:300mL×1,试剂2:100mL×1;试剂1:300mL×2,试剂2:100mL×2;试剂1:300mL×4,试剂2:100mL×4。
结构及组成
试剂1:氢氧化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试剂2:氨苄乙铵。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尿液中总蛋白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产品2℃-8℃条件下避光贮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9-25
有效期至
2025-09-24
变更情况
1、生产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云集路1152号7号楼3层4层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06号明珠产业园5#5层D区 ;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2、2021年3月18日补发注册证及其附件。原2020年9月25日发放的注册证及其附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