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注册人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6栋5层1号
生产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雷路16号7栋1层、2层、3层
产品名称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 ℃~8 ℃保存,需竖直存放,禁止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使用后,2 ℃~8 ℃保存,需竖直存放,禁止冷冻。有效期为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