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212400114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212400114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5-1
生产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 456 号 2#厂房二楼、三楼(委托生产)
产品名称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20mL(试剂1: 2×40mL+试剂2: 2×20mL); 6×72测试(试剂1: 6×17.2mL+试剂2: 6×8.6mL); 校准品(可选购):1×1.0mL; 质控品(可选购):高值质控: 1×1.0mL、低值质控: 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pH=7.5)、4-氨基安替吡啉、嘌呤核苷磷酸化酶、黄嘌呤氧化酶、过氧化物酶、ProClin300; 试剂2: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pH=7.5)、次黄嘌呤核苷酸、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钠盐、ProClin300; 校准品:磷酸盐缓冲液、5’-核苷酸酶; 质控品:磷酸盐缓冲液、5’-核苷酸酶。 (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2~8℃条件下(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6-04
有效期至
2026-03-31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由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幢4层东区变更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216弄6幢6号5-1;生产地址由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044 幢4 层东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456号2#厂房二楼、三楼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法明街 456 号 2#厂房二楼、三楼(委托生产)。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