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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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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62400321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62400321
注册人住所
潍坊经济开发区月河路699号
生产地址
潍坊经济开发区古亭街8877号 受托企业生产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产品名称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40mL×1,R2:10mL×1;R1:60mL×2,R2:15mL×2;R1:80mL×1,R2:20mL×1;R1:60mL×4,R2:30mL×2;R1:80mL×2,R2:20mL×2;R1:40mL×2,R2:10mL×2;R1:50mL×4,R2:50mL×1;R1:40mL×2,R2:20mL×1。校准品:1mL×1(选配);质控品:1mL×2(选配)。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R1:磷酸盐缓冲液pH7.5(0.1mmol/L)、聚乙二醇(2.5(百分比))。 试剂R2:抗原致敏胶乳(抗原为人变性IgG)(>2mg/L)、牛血清白蛋白(1(百分比))、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百分比))。 校准品:兔抗人类风湿因子抗体。 质控品:兔抗人类风湿因子抗体。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类风湿因子(RF)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个月(2~8℃保存,试剂开封后,避光可存放30天),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冷藏,避光条件下可稳定7天有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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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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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1-16
有效期至
2026-04-3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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