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0960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22400960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 人份/盒、100 人份/盒;校准品(选配):0.5mL×2、1.0mL×2;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R1、M、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1:含0.1M Tris 的分析缓冲液;M:0.4mg/mL已偶联 CK-MB 抗体的磁微粒溶于0.1M Tris 缓冲液中;R2:0.5μg/mL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 CK-MB抗体溶于0.1M Tris 缓冲液中;校准品(选配):CK-MB 抗原溶于 0.01M Tris缓冲液中,应为冻干粉;质控品(选配):CK-MB 抗原溶于 0.01M Tris 缓冲液中,应为冻干粉。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全血样本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质控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02
有效期至
2027-06-01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12-20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