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
型号规格
a)试剂1:1;40ml,试剂2:1;20ml;b)试剂1:2;40ml,试剂2:2;20ml;c)试剂1:2;200ml,试剂2:2;100ml;d)试剂1:3;40ml,试剂2:3;20ml;e)试剂1:4;40ml,试剂2:4;20ml;f)试剂1:12;16ml,试剂2:12;8ml;g)试剂1:6;60ml,试剂2:3;60ml;h)试剂1:6;16ml,试剂2:6;8ml;i)试剂1:1;20ml,试剂2: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主要成分:甘氨酸缓冲液(pH6.0~8.0)80mmol/L、显色剂(TOOS)2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ge;0.5KU/L、黄嘌呤氧化酶(XOD)ge;0.8KU/L、过氧化物酶(POD)ge;0.6KU/L;试剂2(R2)主要成分:腺嘌呤核苷10mmol/L、4-氨基安替比林(4-AAP)2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变更情况
日立7180、7600,奥林巴斯AU400、AU5400,东芝-40,杜邦RXL,迈瑞300,西门子1800,罗氏P800,贝克曼LX2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变更为
日立7180、7600、7100、3100、3500、LABOSPECT006、LABOSPECT008,罗氏P800、cobas 6000 c 501、cobas 8000 c 502、cobas 8000 c 701、cobas 8000 c 702,奥林巴斯AU400、AU5400,贝克曼AU480、AU680、AU5800、LX20、DXC600、DXC800、DXC700AU,东芝(佳能)TBA-40FR,TBA-120FR、TBA-2000FR、TBA-FX8,雅培Alinity c、ARCHITECT c4000、ARCHITECT c8000、ARCHITECT c16000,杜邦RXL,西门子ADVIA 1800、ADVIA 2400、Dimension EXL、Atellica CH 930、ADVIA Chemistry XPT,迈瑞BS-300、BS-450、BS-480、BS-600、BS-800、BS-820、BS-850、BS-2000M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批准日期:20200920)。
生产地址:京械注准20192400230: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8号楼2层201、202、3 层301变更为地址1: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地址2: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8号楼2层201、202、3层301。
(批准日期:20220114)。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8号楼3层301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生产地址:地址1: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地址2: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院8号楼2层201、202、3层301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5号院1号楼4层。
(批准日期:20230222)。
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化:
产品技术要求: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546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le;0.25;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le;0.01。
2.4 分析灵敏度
测定浓度为100U/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低于0.0065。
2.5 线性
2.5.1在(0,15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
2.5.2测试浓度[30,150]U/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0%;测试浓度(0,30)U/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3U/L。
2.7 准确度
回收率应在85%~115% 范围内。
3.4 分析灵敏度
用已知浓度(C0)的样品测试试剂盒,记录产生的吸光度变化率(△A0/min),换算为100U/L(C)的吸光度变化率(△A/min),按公式(1)计算,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4之规定。
3.6.1 批内重复性
用高、低两个浓度(高浓度应超过参考区间20%~30%,低浓度在参考区间之内)的样品测试试剂盒,每个浓度样品分别重复测试10次,按公式(3)计算平均值()、按公式(4)计算标准差(SD)、按公式(5)计算变异系数(CV) ,结果应满足本技术要求2.6.1之规定。
3.6.2 批间差
取3个不同批号试剂,对同一份样品(浓度在参考区间之内)进行重复检测,每个批号试剂检测3次,分别计算每批3次检测的均值i(i=1,2,3),按公式(6)、(7)计算相对极差(R),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6.2之规定。
3.7 准确度
在人血清样品中加入一定体积的Sigma纯品溶液(纯品溶液体积与人血清样品体积比应不大于1:20,加入纯品溶液后样品总浓度必须在试剂盒测定线性范围内),每个浓度重复检测3次,按公式(8)计算回收率,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7之规定。
hellip;公式(8)
式中:Rmdash;回收率;
Vmdash;加入纯品溶液体积;
V0mdash;人血清样品的体积;
Cmdash;人血清样品加入纯品溶液后的检测浓度;
C0mdash;人血清样品的检测浓度;
Csmdash;纯品溶液的浓度。
产品说明书:
【产品性能指标】
2.试剂空白:在546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le;0.25;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le;0.01。
3.分析灵敏度:测定浓度为100U/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低于0.0065。
4.准确度:回收率应在85%~115% 范围内。
6.线性:在(0,15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测试浓度[30,150]U/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0%;测试浓度(0,30)U/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3U/L。
变更为
产品技术要求: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546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le;0.3;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le;0.02。
2.4 分析灵敏度
测定浓度为25U/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低于0.005。
2.5 线性
2.5.1在[5,15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
2.5.2测试浓度[25,150]U/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0%;测试浓度[5,25)U/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2.5U/L。
2.7 准确度
用标准物质对试剂盒进行测试,测定值与标准物质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5%。
3.4 分析灵敏度
用试剂盒测试已知浓度在(25plusmn;5)U/L的样品(C0),记录产生的吸光度变化率(△A0/min),换算为25U/L(C)的吸光度变化率(△A/min),按公式(1)计算,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4之规定。
3.6.1批内重复性
用试剂盒测试(20plusmn;5)U/L和(50plusmn;15)U/L两个浓度的样品,每个浓度样品分别重复测试10次,按公式(3)计算平均值()、按公式(4)计算标准差(SD)、按公式(5)计算变异系数(CV) ,结果应满足本技术要求2.6.1之规定。
3.6.2 批间差
分别用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盒测试浓度在(20plusmn;5)U/L的样品,每个批号试剂检测3次,分别计算每批3次检测的均值i(i=1,2,3),按公式(6)、(7)计算相对极差(R),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6.2之规定。
3.7 准确度
用试剂盒测试标准物质[BCR647],重复测试3次,分别按公式(8)计算相对偏差,3次结果均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7之规定。若有1次不符合2.7的要求,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分别按公式(8)计算相对偏差,当大于等于19次结果符合2.7的要求,则准确度符合本技术要求2.7之规定。
hellip;公式(8)
Bmdash;相对偏差
Mmdash;测试结果
Tmdash;有证参考物质标示值
产品说明书:
【产品性能指标】
2.试剂空白:在546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le;0.3;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le;0.02。
3.分析灵敏度:测定浓度为25U/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低于0.005。
4.准确度:用标准物质对试剂盒进行测试,测定值与标准物质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5%。
6.线性:在[5,15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测试浓度[25,150]U/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10%;测试浓度[5,25)U/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plusmn;2.5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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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