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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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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400705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400705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大道西路400号1幢5楼)
生产地址
浙江省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昌大道西路400号1幢5楼)
产品名称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40mL×1,试剂2:10mL×1; 试剂1:60mL×2,试剂2:15mL×2;试剂1:40mL×2,试剂2:10mL×2;试剂1:80mL×2,试剂2:20mL×2;试剂1:80mL×1,试剂2:20mL×1;试剂1:4mL×4×6,试剂2:4mL×1×6;2×450测试(试剂1:60mL×2+试剂2:15mL×2);校准品:0.5mL ×1 (选购) ,质控品:0.5mL×1 (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1:L-天门冬氨酸,苹果酸脱氢酶(MDH),乳酸脱氢酶(LDH),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Tris),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羊抗人抗体;试剂2:α-酮戊二酸,还原型辅酶(NADH);校准品: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质控品: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在2℃~8℃(避光)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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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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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2-07
有效期至
2025-12-0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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