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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19-9(CA19-9)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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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212401073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212401073
注册人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康源大街1号
生产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康源大街1号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19-9(CA19-9)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48人份/盒、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该试剂盒由 CA19-9发光板、CA19-9酶结合物、CA19-9校准品(S0-S5)、20×浓缩洗液、发光液A、发光液B、盖板膜、自封袋组成。 试剂盒组成部分的主要组成成分为: CA19-9发光板:糖类抗原19-9(CA19-9)单克隆抗体(生物学来源:鼠源); CA19-9酶结合物:辣根过氧化物酶标记的糖类抗原19-9(CA19-9)单克隆抗体(生物学来源:鼠源); CA19-9校准品(S0-S5):CA19-9抗原,S0-S5浓度分别为0、7、25、70、150、400 U/mL; 20×浓缩洗液:磷酸盐缓冲液(PBS)、Tween-20; 发光液A:过氧化氢(H202); 发光液B:鲁米诺(Lumino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样本中糖类抗原19-9的含量,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盒开瓶后于2℃~8℃保存不超过1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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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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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2-03
有效期至
2026-12-0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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