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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酶-抗凝血酶Ⅲ复合物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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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193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193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综合楼348、432号
产品名称
凝血酶-抗凝血酶Ⅲ复合物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校准品(选配):0.5mL×2、1.0mL×2;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R1、M、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R1:含0.05M Tris的分析缓冲液;M:0.4mg/mL已偶联TAT抗体的磁微粒溶于0.05M Tris缓冲液中;R2:2μg/mL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TAT抗体溶于分析缓冲液中;校准品(选配):TAT抗原溶于分析缓冲液中,应为冻干粉;质控品(选配):TAT抗原溶于分析缓冲液中,应为冻干粉。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浆样本中凝血酶-抗凝血酶Ⅲ复合物(TAT)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质控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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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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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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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3-01
有效期至
2028-02-29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3-09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 号长沙E 中心一期综 合楼348、432 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 号长沙E 中心一期综 合楼348、432 号”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7栋4层402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