α-淀粉酶检测试剂盒(EPS-G7法)
注册人住所
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G61号一至四层东侧
生产地址
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07幢61号一至四层东侧
结构及组成
试剂1: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HEPES缓冲液)(pH7.1,50mmol/L)、氯化钠(NaCl )(70mmol/L)、氯化钙(CaCl2 ) (1mmol/L)。试剂2:α-葡萄糖苷酶 (8KU/L)、亚乙基封闭的4-硝基酚(EPS) (5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α-淀粉酶(α-AMY)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原包装试剂避光储存在2~8℃,自生产之日起可稳定12个月。2.试剂开瓶后可直接使用,开盖后储存在2~8℃可稳定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