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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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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62400493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62400493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新直街109号2幢5层
生产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大明市新直街109号2幢5层
产品名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 2×60mL,试剂2: 2×15mL;试剂1: 2×48mL,试剂2: 2×12mL;试剂1: 2×40mL,试剂2: 2×10mL;试剂1: 1×60mL,试剂2: 1×15mL;试剂1: 1×40mL,试剂2: 1×1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Tris缓冲液,L-天门冬氨酸,乳酸脱氢酶,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苹果酸激酶;试剂2:α-酮戊二酸,稳定剂,防腐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2~8℃条件下(密闭、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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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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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09
有效期至
2026-06-0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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