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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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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821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821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1单元0101001号
生产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板塘街道车站南路8号金荣湘潭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C4栋
产品名称
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人份/盒(型号:A型)、25人份/盒(型号:B-1型)、2×25人份/盒(型号:B-2型)、2×50人份/盒(型号:B-3型)
结构及组成
由30个一次性试剂条和3个校准品组成。其中一次性试剂条包含磁珠包被物、样本处理液、吖啶标记物和预激发液。吖啶标记物:抗D-二聚体抗体(鼠源)吖啶标记结合物,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样本处理液:含防腐剂;磁珠包被物:抗D-二聚体抗体(鼠源)磁珠包被物,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预激发液:含1.32%(W/V)过氧化氢的酸性溶液。校准品1: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的冻干品;校准品2、校准品3:含D-二聚体抗原(人源)、蛋白稳定剂、防腐剂的冻干品。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和(或)全血中的D-二聚体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辅助诊断以及溶栓治疗的监测,不得用于静脉血栓疾病的辅助诊断和排除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 :存放在2~8℃,保持竖直向上。 有效期 :试剂条(瓶)及校准品未开封存放于2~8℃:可稳定15个月。 B型试剂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28天。 B型试剂2~8℃在机存放:可稳定28天。 校准品复溶后在-20℃及以下保存:可稳定28天(仅可冻融1次);在2~8℃条件下,可以稳定24小时;在室温(20~25℃)条件下,可以稳定4小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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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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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8-31
有效期至
2028-08-30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5-09 变更内容:包装规格变更为:“30人份/盒(型号:A型)、25人份/盒(型号:B-1型)、2×25人份/盒(型号:B-2型)、2×50人份/盒(型号:B-3型)”。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变更为:“储存:存放在2~8℃,保持竖直向上。有效期 :试剂条(瓶)及校准品未开封存放于2~8℃:可稳定15个月。B 型试剂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28天。B 型试剂2~8℃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