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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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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豫械注准20202140014
注册人名称
豫械注准20202140014
注册人住所
长垣市满村镇后满村长垣北高速口向北100米路东
生产地址
长垣市满村镇后满村长垣北高速口向北100米路东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无菌平面挂耳型、非无菌平面挂耳型、无菌平面长带型、非无菌平面长带型;规格:大号(17.5×9.5、16×8)、 中号(14.5×9.5、13×8)、小号(12×7、10×6) 单位:cm。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由口罩体(非织造布及聚丙烯熔喷布)、鼻梁、口罩带组成。
适用范围
供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过程中佩戴,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体液、颗粒物等直接透过提供物理屏障。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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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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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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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1-16
有效期至
2025-02-02
变更情况
2020-02-21 产品型号由“平面型”变更为“无菌平面型、非无菌平面型”。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2020-04-30 型号、规格由“无菌平面型、非无菌平面型。规格:大号(17.5×9.5、16×8)、中号(14×9、13×8)、小号(12×7、10×6)单位:cm”变更为“型号:无菌平面型、非无菌平面型;规格:大号(17.5×9.5、16×8)、中号(14.5×9.5、13×8)、小号(12×7、10×6);单位:cm。”;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 2020-05-22 00:00:00 型号、规格由“型号:无菌平面型、非无菌平面型规格:大号(17.5×9.5、16×8)、 中号(14.5×9.5、13×8)、小号(12×7、10×6) 单位:cm。”变更为“型号:无菌平面挂耳型、非无菌平面挂耳型、无菌平面长带型、非无菌平面长带型;规格:大号(17.5×9.5、16×8)、 中号(14.5×9.5、13×8)、小号(12×7、10×6) 单位:cm。”;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2023-01-16注册人住所由“长垣县后满村”变更为“长垣市满村镇后满村长垣北高速口向北100米路东”。生产地址由“长垣县后满村”变更为“长垣市满村镇后满村长垣北高速口向北100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