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320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320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电动子宫切除器、手持电机(电动马达)、抓钳、切割刀管、穿刺套管、扩张器、转换器、举宫器、肌瘤钻、宫颈钳、拨棒、量棒、引导棒、推结棒和电源线组成。切割刀管与电动装置间应配合良好,装卸方便,锁止可靠,距切割刀管6mm处,径向跳动量应不大于2.0mm;抓钳头,其硬度为450HV0.2~490HV0.2;宫颈钳头部,其硬度为510HV0.2~570HV0.2;切割刀管头部,其硬度为370HV0.2~410HV0.2,产品在常规条件下经药物消毒不得产生腐蚀现象;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附录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腹腔内窥镜配套使用,供子宫或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全身性疾病:出血性疾病,严重心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不能耐受麻醉者。
2:子宫大于20孕周或肌瘤多于3个,单个直径大于8厘米者。
3:产后因胎盘,子宫的出血性疾病有子宫切除指征者不宜在腹腔镜下行子宫切除术。
4:晚期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