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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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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22402089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22402089
注册人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501室
生产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4楼、5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
产品名称
丙酮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试剂 1(R1):4×60ml,试剂 2(R2):1×60ml;2、试剂 1(R1):2×60ml,试剂 2(R2):1×30ml;3、试剂 1(R1):1×60ml,试剂 2(R2):1×15ml;4、试剂 1(R1):1×80ml,试剂 2(R2):1×20ml;5、试剂 1(R1):1×20ml,试剂 2(R2):1×5ml。 校准品(液体):1×1ml(选配) 质控品(液体):2×1ml(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含Tris 缓冲液(pH=7.5,浓度:50 mmol/L)、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浓度:≥0.20mmol/L);试剂2(R2):含Tris 缓冲液(pH=7.5,浓度:50 mmol/L)、乳酸脱氢酶(浓度:≥200 U/L);校准品(液体) :丙酮酸水溶液 [浓度:(250.0±50.0)μmol/L];质控品①(液体):丙酮酸水溶液 [浓度:(50.0~90.0)μmol/L];质控品②(液体):丙酮酸水溶液 [浓度:(200.0~300.0)μ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丙酮酸(PYR)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封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应 2℃~8℃避光保存,有效期 18 个月。 2、开封试剂在试剂仓(2~8)℃中可稳定保存 30 天,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 2℃~8℃密封保存可稳定 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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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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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0-27
有效期至
2027-12-04
变更情况
2023-10-27生产地址变更 由“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4楼、5楼”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B11号楼3楼、4楼、5楼, 苏州市工业园区赵家上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