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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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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20961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20961号
注册人住所
桐庐县凤川镇凤镇村
生产地址
桐庐县凤川镇凤镇村
产品名称
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DFZ-I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电动子宫切除器和附件组成。电动子宫切除器由电源线、手持马达、控制器组成。控制器主要由控制电路和机壳组成。附件由碎宫器、穿刺套管、扩张器、引导杆、子宫抓钳、举宫器、肌瘤钻、子宫固定器、转换器、宫颈钳、子宫拨棒、推结棒组成。宫颈钳按头型分为长头和平头二种。与人体接触部件采用YY/T1076标准规定的3Cr13和1Cr18Ni9及YY/T0294.1标准规定的M号不锈钢材料制成。手持马达的最大输出转矩应不小于15N.cm,其转速下降不大于20%,径向跳动量不大于1.5mm。对碎宫器的夹持力不小于20N;产品表面应光滑,圆整、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6μm。手持马达正常工作时,温升不超过25℃。噪音应不大于68dB;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见附录A和GB9706.19见附录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腹腔镜系统配套,供子宫切除手术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恶性肿瘤、凝血功能障碍、出血性疾病患者; 2、子宫过大,大于20孕周者; 3、严重心肺功能障碍、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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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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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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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3-11-04
有效期至
2017-11-0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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