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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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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72400881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72400881
注册人住所
浙江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星街道铁圈山2号)
生产地址
浙江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星街道铁圈山2号)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60ml×1 试剂2:12ml×1;试剂1:60ml×2 试剂2:12ml×2; 试剂1:100ml×1 试剂2:20ml×1;试剂1:100ml×2 试剂2:20ml×2; 试剂1:90ml×3 试剂2:18ml×3;试剂1:90ml×4 试剂2:18ml×4; 试剂1:90ml×4 试剂2:72ml×1;试剂1:50ml×1 试剂2:10ml×1; 试剂1:50ml×2 试剂2:10ml×2;试剂1:45ml×2 试剂2:9ml×2; 试剂1:33.4ml×2 试剂2:6.68ml×2;试剂1:33.4ml×4 试剂2:6.68ml×4;试剂1:5ml×4×5,试剂2:4ml×1×5。
结构及组成
试剂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还原型辅酶Ⅰ(NADH)、α-酮戊二酸、谷氨酸脱氢酶、稳定剂。 试剂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腺苷、还原型辅酶Ⅰ、α-酮戊二酸。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产品在2℃~8℃条件下(避光、密封)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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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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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7-08-09
有效期至
2022-08-08
变更情况
1.原注册证号为“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400538号”。 2.该产品2017年05月03日许可事项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