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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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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40376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40376号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皋北经济开发区
生产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皋北经济开发区
产品名称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60、165、170、175、180、185
结构及组成
防护服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可分为连身式结构和分身式结构。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口。防护服关键部位静水压应不低于1.67kPa(17cm H2O)。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3级要求。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5N。原发性刺激记分应不超过1.经环氧乙烷灭菌的防护服,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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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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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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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1-07-26
有效期至
2015-07-2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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