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酐(CREA)测定试剂盒(酶法)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17栋301-12、401-2号
型号规格
R1:30ml×1,R2:10ml×1;R1:60ml×1,R2:20ml×1;R1:30ml×2,R2:10ml×2;R1:60ml×2,R2:20ml×2;R1:30ml×4,R2:10ml×4;R1:60ml×4,R2:20ml×4;R1:30ml×6,R2:10ml×6;R1:60ml×6,R2:20ml×6。校准品(选配):1ml×1。
结构及组成
R1:肌酸(脱氢)酶 60KU/L、过氧化物酶 2.8KU/L、肌氨酸氧化酶 20KU/L、抗坏血酸氧化酶 5.0KU/L、TOOS 1.5mmol/L、Tris缓冲液 100mmol/L;R2:肌酐酶 300KU/L、4-AAP(4-氨基安替比林) 4mmol/L、Tris缓冲液 100mmol/L;校准品:肌酐纯品 0.2mg/ml、Tris缓冲液 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0%、氯化钠 0.90%、Proclin300 1‰、蔗糖 10mmol/L、吐温20 1.60%。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人体血清中肌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肾功能的评价指标之一。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a.本试剂盒2~8℃可稳定一年。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
b.开瓶后2~8℃保存1个月。
c.冻干校准品复溶后2~8℃保存2天,-20℃保存30天。
变更情况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