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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反射式手术无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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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42540005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42540005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188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188号
产品名称
整体反射式手术无影灯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F700、EXF500、EXF700/700、EXF700/500、EXF500/500
结构及组成
手术无影灯为整体反射式手术无影灯,产品型式有单灯头和双灯头;主要由天花装饰罩、旋转体组件、旋转臂、弹簧臂、大C臂、小C臂、灯头组成。主要技术指标:1、无影灯的色温在最大照度下应为, 4500K±500K;2、无影灯的光源在沿光轴垂直向下1m处,应能聚成光斑。在没有遮挡板和(深腔)管,每个灯头提供的最大照度500灯头:80000lx≦Ec≦160000lx;700灯头:100000lx≦Ec≦160000lx范围内;3、在距一个单独灯头1m处,光照区域的总辐照度Ee应不超过1000W/m2;4、对于手术照明灯,辐照度Ee和照度Ec比值应不超过6mW/(m2?lx);5、照明深度:无影灯的光源在相距受照面1m处,光照度达到中心照度20%的照明深度EXF700应不小于700mm, EXF500应不小于850mm。
适用范围
产品供医疗机构作手术照明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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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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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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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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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10-13
有效期至
2019-10-12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188号”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古爱路38号”;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42540005”注册证共同使用。;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