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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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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610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610号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杨岱路77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杨岱路77号
产品名称
医用雾化器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咬嘴式、面罩式/XL、L、M、S、XS
结构及组成
产品分为面罩式和咬嘴式两种。面罩式由气源接头、导管、雾化器、过渡接、罩体、铝卡、松紧带组成;咬嘴式由气源接头、导管、雾化器、波纹管、三通、咬嘴组成。雾化器的外观应无气泡、开裂,面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等缺陷;雾化器的最大输出雾化量应不小于0.15ml/min;雾化器的最大装药液量的允差应为标称值的±10%;雾化器应无菌;咬嘴式雾化器的咬嘴应无口腔粘膜刺激、应无细胞毒性、应无致敏;面罩式雾化器的面罩应无皮肤刺激。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放置七天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适用范围
产品以氧气或者无油压缩空气作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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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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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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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2-11-27
有效期至
2016-11-2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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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雾化器是一种常见的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用于将液体药物转化为微小颗粒,通过吸入的方式送入患者的呼吸道,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医用雾化器的特点是能够将药物雾化成微小颗粒,使其能够更好地被患者吸入,提高药物的吸收效果。同时,雾化器具有操作简便、使用方便的特点,适用于各种年龄段的患者。 医用雾化器通常由雾化器本体、药杯、气管、气管连接器等组成。雾化器本体是核心部件,负责将液体药物雾化成微小颗粒。药杯是放置药物的容器,通常具有透明材质,方便观察药物的使用情况。气管和气管连接器用于将雾化器与患者的呼吸道连接起来,使药物能够顺利地进入患者的呼吸道。 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功能需求,医用雾化器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常见的类型包括超声雾化器、压缩雾化器和网状雾化器等。超声雾化器利用超声波的作用将液体药物雾化,适用于需要高精度雾化的场景。压缩雾化器通过压缩空气将药物雾化,适用于需要大量药物雾化的场景。网状雾化器则通过网状结构将药物雾化,适用于需要长时间雾化的场景。 总之,医用雾化器是一种重要的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具有将液体药物雾化成微小颗粒的特点。它由雾化器本体、药杯、气管和气管连接器等组成,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功能需求,可以分为超声雾化器、压缩雾化器和网状雾化器等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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