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除颤监护仪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233080799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233080799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1栋A10层-11层、12C,2栋1-5层(一照多址企业)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2栋1-5层,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富利南路与芳园路交汇处瑞辉大厦3、8楼,4楼北侧,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第七工业区108B栋二楼,深圳市光明街道高新西路11号研祥科技工业园机械厂房(创祥地2号)五楼西侧单元501、502,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君斯达科技园D栋第3层和第4层,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先能路86号301、302,东莞市黄江镇星光辰星路2号冠城三良产业园(区)9栋(A单元)3楼-4楼,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第四工业区第四期第二栋(原名恒寿科技园)3号厂房第1-4层
产品名称
除颤监护仪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F5、F3
结构及组成
除颤监护仪由主机、电池、充电器以及附件组成。详见附页。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对患者进行手动体外除颤、同步复律、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以及心电(ECG)监护。其中手动体外除颤治疗功能用于无呼吸和无脉搏的室颤及室速患者;同步复律治疗功能用于终止房颤;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功能用于无脉搏、无反应性、无呼吸或呼吸不正常的成人和大于或等于29天的小儿心脏骤停患者。该产品支持在院前或院内使用,应由产品操作培训合格,接受过基本生命支持和高级心脏支持培训的医务人员使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
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6-13
有效期至
2028-06-12
变更情况
2023-07-17 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1A栋10-11层、12C,2栋1-5层; 载明生产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飞亚达钟表大厦2栋1-5层,深圳市光明街道高新西路11号研祥科技工业园机械厂房(创祥地2号)五楼西侧单元501;注册人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钟表基地飞亚达钟表大厦2栋101(一照多址企业); 载明生产地址变更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