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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Anti-TG)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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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桂械注准20212400166
注册人名称
桂械注准20212400166
注册人住所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7号
生产地址
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07号
产品名称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Anti-TG)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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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一: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0.1M、牛血清白蛋白 1.2% ; 磁微粒:磁微粒偶联的生物素化的甲状腺球蛋白(TG) 4%、三羟甲基氨 基甲烷缓冲液 0.1M、牛血清白蛋白 0.05% ; 试剂二:碱性磷酸酶标记的结合人IgG偶联物 0.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缓冲液0.1M、牛血清白蛋白 0.5% ; 校准品: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0.1M ; 质控品: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0.1M 。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甲亢和慢性甲状腺炎的早期诊断,还用作甲状腺异常,如慢性淋巴球甲状腺炎、非毒性甲状腺肿、Grave病及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储存条件: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2.有效期:未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5个月;已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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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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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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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9-06
有效期至
2026-09-05
变更情况
同意该产品变更如下:1、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1.储存条件: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2.有效期:未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已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28天。”变更为“1.储存条件: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2.有效期:未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5个月;已开启的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有效期为28天。”;2、其它变更内容详见附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