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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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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1037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62401037
注册人住所
珠海市华威路611号太川工业园第4栋五层
生产地址
珠海市华威路611号太川工业园第2栋四层
产品名称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3mL(R1:1×20mL,R2:1×3mL)、34mL( R1:1×30mL,R2:1×4mL)、63mL(R1:1×56mL,R2:1×7mL)、126mL( R1:2×56mL,R2:2×7mL)、252mL(R1:4×56mL,R2:4×7mL)、136mL( R1:2×60mL,R2:2×8mL)
结构及组成
液体双试剂,由试剂1(R1)与试剂2(R2)组成,比例为R1:R2=8:1。R1由>800KU/L的乳酸脱氢酶(LDH)、1.3mmol/L的丝氨酶(SER)、1mmol/L的NADH组成;R2由>20KU/L的胱硫醚β-合成酶(CBS)、>10KU/L的胱硫醚β-分解酶(CBL)和稳定剂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HCY)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密封避光存储于2℃~8℃环境下,有效期365天;2、试剂开瓶后存储于2℃~8℃上机使用,避光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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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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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19
有效期至
2026-04-1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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